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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笔救助金,一份检察情”
2025-12-22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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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22

  近日,司法救助申请人的母亲张某专程来到永宁县检察院,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,反复向检察人员表达感激之情。锦旗上 “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人心” 的字样,承载着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信赖,也定格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初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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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救助申请人母亲赠送锦旗表示感谢。

  今年10月30日,张某走进永宁县综治中心寻求法律帮助,“我一个人抚养三个孩子,孩子爸爸不给抚养费,我该怎么办呀……”话语里满是无助。

  入驻综治中心的检察干警耐心接待后了解到,张某已离异十年,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导致听力四级残疾,独自抚养三名未成年女儿。尽管此前经法院调解确定了抚养费支付事宜,但张某多次申请强制执行,仍未能顺利获得抚养费。了解情况后,检察干警立即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,并指导其提交申请材料。为确保救助工作能够及时高效的开展,检察干警同步进行线索初核工作。当日,通过共驻中心的法院接待窗口,调取了原案调解、执行材料,全面掌握了原案办理情况,并在街道窗口调取了张某家庭成员信息。经实地走访调查,查明了张某的家庭收入及面临的困难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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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入驻永宁县综治中心检察干警接访,精准摸排救助线索。

  为帮助张某一家摆脱生活困境,当地政府将张某及其女儿纳入建档立卡户,且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,每月可领取1700余元低保金,同时,张某作为残疾人员,每月领取100余元残疾补助金,一家人仅靠这两笔补助勉强度日。永宁县检察院综合审查后认为,张某的三个女儿系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,且张某本人属于农村地区困难妇女,均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条件。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,该院依法快速审核审批,及时向张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,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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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检察干警实地入户走访,调查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及面临的困难情况。

  “在我们最无助、最需要帮助的时候,检察机关伸出了援助之手,这笔救助金像一束光照亮我们前行的路,让我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与关怀……”张某在感谢信中写道。办案检察官表示:“这面锦旗和感谢信,不仅是对永宁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认可,更是对检察干警的鞭策与鼓励。”

  下一步,永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“司法为民”理念,聚焦因案致困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,主动摸排救助线索,精准落实救助政策,做深做实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,让司法温情直达更多困难群众心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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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